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7,单)。

admin2017-03-09  42

问题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7,单)。

选项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D

解析 甲承诺假一罚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单方允诺。单方允诺.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无需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债权债务关系。单方允诺主要包括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等单方行为。   
单方允诺是债发生的原因之一,其特征有三:(1)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无需相对人对其意思表示作出承诺即可成立,即使相对人不知道单方允诺的存在也不影响单方允诺之债的成立;(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意思表示者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它不需要相对人付出代价,相对人对于表意人也不负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3)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凡符合表意人在单方允诺中所列条件的人,即可成为表意人的相对人,取得表意人所允诺的权利。   
但是,作为债发生的原因之一,单方允诺之债并非因单方允诺的作出而当即发生。表意人在其意思表示中往往提出某种条件或者程序,只有当表意人提出的条件实现或程序完成,相对人被特定化之时,单方允诺之债才得以在表意人和特定的相对人之间发生和存在。在此之前,单方允诺仅对表意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表意人不得任意撤销,否则承担信赖利益损害的赔偿责任。   
本题中,甲发出单方允诺的意思表示自由且真实.后来发生了符合甲发出的单方允诺的条件,应当认定甲作出的假一罚十的单方允诺有效,即便乙购买手机时并不知晓假一罚十的承诺,更何况乙应当知道(题干交代“四个醒目大字”)。故D项正确、B项错误。   
注意:假一罚十不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包括:违法的;提供方免除其责任的;加重对方责任的;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据此.可提出加重责任而主张格式条款无效一方是格式条款接受.一方而非提供一方,其目的在于避免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将一些不公平条款强加给对方而损害其利益。甲提供的格式条款假一罚十不是加重对方的责任,而是加重自己的责任,所以不能认定该条款无效,故A项错误。   
关于显失公平的认定,《民法通则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据此,可以基于显失公平提出撤销权的是处于劣势地位当事人。在格式合同中,只有接受格式条款一方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救济.而对于处于优势地位的格式条款提供一方则不存在这一救济的可能和必要。本题中,甲作为销售者显然处于优势地位,因此,不得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故C项错误。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X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