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说法中,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5-09-30  54

问题 下列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说法中,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组织近一千人共同推销某化妆品,要求参加者一次性缴纳入会费1000元,并鼓励会员发展下线,承诺每发展一个下线即可得回报500元,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B、张某仇恨A公司,并捏造虚假事实损害A公司的商业信誉。虚假事实传到乙处,乙明知消息为假仍旧大肆传播。乙的行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
C、丙多次发放高利贷,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丙的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
D、广告商丁在拍摄某化妆品广告时,以赵某皮肤粗糙的本来面目拍摄使用化妆品前的画面,再用电脑软件进行光滑处理后作为使用化妆品后的画面呈现,以证明化妆品的神奇效果。事后查明,该化妆品有一定的美颜作用。丁仍旧构成虚假广告罪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法》第224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不再成立非法经营罪,故A项错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此仅仅散布虚伪事实不能成立本罪。故13项错误。C项中,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对金融秩序的确有一定的破坏作用,但现行刑法只规定了高利转贷行为是犯罪,并未将发放高利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也并未将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归入非法经营罪。在这种情况下,基于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将发放高利贷的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中“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C项正确。D项中,广告商拍摄的广告的确有虚假的内容,但是由于该化妆品的确具有一定的美颜作用,对商品性能的宣传并非完全脱离实际情况,尚未达到虚假广告罪所要求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并不构成犯罪,只是属于经济法上的虚假宣传行为。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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