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为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举办上街“义诊”,护士张某当众骂患者李某“混蛋”,李某提起诉讼。下列哪些观点是错误的?

admin2010-06-20  34

问题 某医院为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举办上街“义诊”,护士张某当众骂患者李某“混蛋”,李某提起诉讼。下列哪些观点是错误的?

选项 A、侵权人是某医院
B、侵权人是张某
C、侵权人是某医院和张某
D、李某没有财产损失,只能要求被告赔礼道歉

答案B,C,D

解析 职务侵权属于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护士张某为医院的工作人员,其参与义诊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此,A项对,B、C项错。D项的错误在于,依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多种;依照《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在没有财产损失但侵犯他人人格权的行为,侵权人的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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