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2011—卷三—31,单)

admin2017-03-09  34

问题 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2011—卷三—31,单)

选项 A、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   
B、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   
D、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   

答案B

解析 撤销权又称否认权,是管理人对于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于债务人财产从而损害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使其归于无效的权利。其目的在于打击“假破产真逃债”现象。之所以针对破产程序“前"行为具有追溯力,是因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债务人逃债的行为往往发生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一段时间。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根据该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   
由此可知,A选项中,虽然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了交易,但因为已经超过了一年的时间,所以不可撤销;C、D选项均是合法的行为,不选;B选项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符合题意,当选。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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