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服装加工厂(合伙企业)破产清算时,其企业财产加上各合伙人的可执行财产,共有5万元现金和价值15万元的实物。其负债为:职工工资1万元,银行贷款4万元和其他债务16万元,欠缴税款6万元。下列哪些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admin2009-09-27  28

问题 美尚服装加工厂(合伙企业)破产清算时,其企业财产加上各合伙人的可执行财产,共有5万元现金和价值15万元的实物。其负债为:职工工资1万元,银行贷款4万元和其他债务16万元,欠缴税款6万元。下列哪些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A、现金5万元,先用于偿还职工工资1万元
B、偿还职工工资后余下的现金4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C、上述A、B项清偿后剩余债务未获清偿的部分,由全体合伙人在今后5年内偿还。5年期满,若债权人没有提出主张,则不再偿还
D、上述A、B项清偿后剩余的其他债务16万元和所欠缴税款6万元,以实物变现所得偿还

答案B,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92条规定了合伙企业的破产制度,依据《企业破产法》第 135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是所欠职工的工资、保险、补偿金;欠缴的税款和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普通破产债权。因此A项正确。由于银行债权与其他债权平等,并不能优先受偿,且和其他债务都落后于税款债权。故BD项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92条的规定,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M8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