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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及其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及其限制。
admin
2016-10-26
62
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及其限制。
选项
答案
股份转让是指通过转移股票所有权而转移股东权利的法律行为。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股份随股票而转让。股份转让自由是股东权的重要内容和股份公司的本质属性,对于股份公司和潜在的投资者具有重要的意义。 股份转让的方式因股票记名或不记名而有所差别。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若记名股票为无形股票,在我国通常是向先由证券登记公司托管,然后,由证券登记公司将股票交证券交易所进行第二次托管。每一股东的持股数表现为储存于证券交易所中央电脑内的电子信息,股东本人仅持有“股东账户卡”,记载持有某种股份的总数和增减情况。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有形记名股票的转让,受让人有义务到发行公司,申请变更股东名册。否则不得向公司主张参与股东会、分配利润等等股东权。无记名股票为不要因证券,持有证券即可行使证券所有权和证券权利。因此,随股票交付而发生转让效力,转让效力脱离转让人、受让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而存在;占有股票即为公司股东,股东权利的行使与股票的占有具有不可分之联系。 股份转让的限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第二,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第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第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得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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