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2008年卷二第80题)

admin2014-11-19  32

问题 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2008年卷二第80题)

选项 A、市政府征用某村土地,该村居民认为补偿数额过低申请复议
B、某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率及税额不暇申请复议
C、公安机关以张某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其处以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申请复议
D、沈某对建设部门违法拆除其房屋的赔偿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本案中A选项涉及行政补偿纠纷,C选项涉及自由裁量行政行为,D选项涉及行政赔偿纠纷,因此都可以进行调解,而B选项中的行政行为是羁束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不能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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