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勘验犯罪现场时,提取了打晕被害人的木棒。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木棒属于下列哪种分类?( )

admin2014-04-02  34

问题 公安机关勘验犯罪现场时,提取了打晕被害人的木棒。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木棒属于下列哪种分类?(    )

选项 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
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
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

答案D

解析 所谓原始证据是指来自原始出处,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也称第一手材料;传来证据是指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本题中,因为木棒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中间没有经过传递或者转述、复制,因此它是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是指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本题中,木棒是犯罪人作案的工具,只能说明犯罪人用该木棒进行作案,其他主要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是谁?等都无法证明,所以属于间接证据,本题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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