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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试卷二第17题)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试卷二第17题)
admin
2017-03-07
24
问题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试卷二第17题)
选项
A、强行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事后给幼女500元的,构成强奸罪
B、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在采石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
C、雇用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D、收留流浪儿童后,因儿童不听话将其出卖的,构成拐卖儿童罪
答案
C
解析
选项A:强奸罪只要求违背女性的意志,而不要求该女性必须是“良家妇女”。无论某个女性是否在卖淫,只要违背女性的意志与其发生性行为即构成强奸罪。这和犯罪对象是否是幼女无关。如果在发生性行为时,女性是自愿的,那么如果女性是14周岁以上的妇女,无论其是否是卖淫女,行为人都不构成犯罪。如果女性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则要区分幼女是否是卖淫的幼女,如果是,则行为人构成嫖宿幼女罪:如果不是,则行为人构成强奸罪。
需要说明的是:2013年10月23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1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因此,如果幼女虽然是卖淫的,但行为人明知道其是被强迫卖淫的,仍然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对行为人以强奸罪论处。如果幼女虽然是被迫卖淫的。但行为人对此不明知的,则仍然认定为嫖宿幼女罪。
选项B:强迫劳动罪是《刑法修正案(八)》修订的罪名,其犯罪构成要件发生重大变化。犯罪主体不再限于单位,犯罪对象也不再限于本单位职丁。罪名也由强迫职工劳动罪变成了强迫劳动罪。参见《刑法》第244,条第1款:“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选项C: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选项C不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选项D:任何人都无权出卖流浪儿童。根据《刑法》第240条的相关规定,D项成立拐卖儿童罪。
综上。只有C项说法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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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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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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