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dmin2016-01-15  30

问题 关于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指工作日
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
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

答案A,B,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40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合节假日。行政复议期间只有“5日”、“7日”才是工作日,而“10日”就是自然日了,所以A选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B选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7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故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是一般原则,行政诉讼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特定情形下(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才审查合理性。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ht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