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admin2014-07-18  30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选项 A、贾某,盗窃200元,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B、薛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20年被发现是犯罪嫌疑人
C、王某,犯侮辱罪,被害人起诉后又撤回自诉
D、张某,犯杀人罪,杀害被害人后悔,自杀,未果,经抢救生还但成为植物人

答案D

解析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不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此可见,A选项符合第一种情形,B选项符合第二种情形,C选项符合第四种情形,但是D选项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不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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