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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admin
2014-07-18
27
问题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选项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18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中,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双方的住所为甲和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为丙,但吴某翻悔,合同没有得到实际履行,而双方当事人的住所甲和乙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丙,所以应由被告住所地甲地管辖。而丁作为合同的签定地,是没有法律意义的,它只在协议管辖和涉外民事诉讼中牵连管辖时才用得到。所以,本题的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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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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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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