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8题,单选)

admin2020-01-15  39

问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8题,单选)

选项 A、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
B、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
C、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76条,既有债务人的物保,又有第三人的物保和保证人的担保,此时,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应当先执行债务人的物保,故A项正确,BC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8条第1款,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不是相互追偿关系,而应当是可以相互请求对方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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