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出租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2009—卷三—64,多)
下列哪些出租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2009—卷三—64,多)
admin
2014-02-17
27
问题
下列哪些出租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2009—卷三—64,多)
选项
A、甲购买正版畅销图书用于出租
B、乙购买正版杀毒软件用于出租
C、丙购买正版唱片用于出租
D、丁购买正宗专利产品用于出租
答案
B,C
解析
知识产权法中,知识产品上面往往附着着知识产品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一般处理的原则是权利穷竭原则。其含义是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之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性的权利用尽。其目的是使知识产品在进入流通之后,作为产品的物权所有人,有权再使用、销售该物品。著作权中的出租权是一个例外。
《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由此可知,享有出租权的主体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人、录音录像制作者,图书并不存在著作权意义上的出租权侵权,在著作权意义上只有影视作品及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存在出租权侵权。故A项错误,B、C项符合条件正确。
根据《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D项属于上述(1)中的专利权用尽,消费者在购买了专利产品之后,可以自由的使用和处置而不构成侵权,因此D项不选。本题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a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法院受理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判令乙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在本市晨报上登报向甲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半个月,甲乙自行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乙可不赔礼道歉,但须支付给甲5000元作为补偿。达成协议后,乙付完3000元,就拒不履行了。于是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l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
昆仑木材公司领有进口木材许可证,经营进口木材。2005年10月1日与达斌公司签订缅甸原木购货合同,限期3个月内履行,并申请银行贷款,依约向中国银行某分行申请开具信用证,以及与其他三家客户签订转销合同。达斌公司与昆仑公司签订购货合同,一开始就未打算按合同的约
甲去世后,关于其股权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假设经过股权强制转让,李某取得公司股权。现在,公司股东分别为乙、戊、李某。公司经营期限满5年后,A公司股东大会就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的决议进行表决,乙反对,戊、李某赞成,决议通过。则下列说法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货物,乙表示不收取报酬。下列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张甲(20岁)与张乙(14岁)走到张丙家门口,见张丙家门口卧着一条花狗睡觉。张甲对张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何反应,张乙照办。花狗被打后朝张乙追去,张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丁的身后,花狗咬伤了张丁。张丁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对此费用应如何
杨松与王君于2002年1月结婚,二人订立的婚前以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协议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以及结婚后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002年5月,杨松借李云2万元外出做生意,后来亏损无法偿还。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甲村与乙村相邻。1980年,为保证甲村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和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元钱,乙村则同意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30米的范围内不建设任何烧砖厂,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此后多年,双方均照约定行事。1995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地承包给
田某是东方花园3单元701室的业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中获面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公司,汇票上有丁、戊两公司的担保签章,其中丁公司担保80万元,戊公司担保20万元。后丙公司拒绝承兑该汇票。以下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宁波菜的是()。
下列关于数码相机的叙述,错误的是_____。
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最佳CT扫描时间
奥美拉唑不适用于()。
在工程单独承保责任保险中不包括()。
在()外不得设置铁丝、钢带等硬质捆扎件,以防止对该层的破坏。
评估某非标准设备,其主材(钢材)净消耗量为5t,估价时该主材不含税的市场价为4200元/t,设备所需主要外购件不含税费用为32180元,销售税金率为18.7%,主材利用率为80%,成本主材费率为55%,成本利润率为20%,设计费率为10%,产量4台。则该设
宋明理学与先秦儒学相比,其重大发展有()。①吸收了佛教和道教的思想②完成了理论化、思辨化的过程③封建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形成④具有浓郁的人文主义精神
如果甲和乙都获得了签证,那么丙和丁也都能获得签证。遗憾的是丙没有获得签证。如果上述断定都是真的,以下哪项也一定是真的?
数据加密是一种保证数据安全的方法,数据解密则是逆变换,即(9)。密码体制可分为(10)和(11)两大类。例如常用的DES属于(10),而RSA则属于(11)。 DES的密钥长度为(12)位。破密者面临多种不同的问题,其从易到难排列依次为(13)。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