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2-09-19
36
问题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法考真题]
选项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D
解析
A项,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合法行为作表面行为,掩盖非法的隐蔽行为的行为。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确实出于订购净化机的目的,不存在以买卖合同为掩盖的其他非法目的,因此不属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B项,狭义无权代理,是指不属于表见代理的未授权之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的情形。唐某受甲公司委托,有代理权,且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对净化机单价的约定没有超越代理权限,因此唐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C项,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时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应以代理人唐某的主观状态判断,看代理人是否因欺诈而意思表示瑕疵,显然唐某并未陷入错误认识,乙公司的行为也就不构成欺诈。D项,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与他人串通,从事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民法典》第164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唐某与乙公司的私下约定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被代理人甲公司的利益,对此双方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d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7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郭某的财产,乙、丙和丁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法院根据郭某财产以及各执行中请人债权状况制定了财产分配方案。甲和乙认为分配方案不合理,向法院提出了异议,法院根据甲和乙的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正后,丙和丁均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7题)
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39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38题)
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关于当事人能力和正当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8题)
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南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
王某诉李某借款合同一案中,李某得知陪审员唐某私下会见王某代理律师张某,故申请唐某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变态反应
下列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是()。
装载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出境的运输工具,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装运,如发现(),须经除害处理后,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准予装运。
最低备付可用于完成交收,但不能划出。()
对待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态度是()。
岳飞在《满江红》中有“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里的“胡虏”“匈奴”指()。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是近年来在中央国家机关中青年公务员中出现的新现象。据了解,今年这种趋向在往年已较热的基础上,又出现了明显升温的势头。对这段话最准确的复述是()。
若程序中有宏定义行:#defineN100则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是
Whatwasthewoman’sproblem?
Sleepisafunnything.We’retaughtthatweshouldgetsevenoreighthoursanight,butalotofusgetbyjustfineonles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