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80万元的节日

admin2022-03-12  21

问题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
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B,D

解析 田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之一,其享有对外签约权,其对外签约无须征得朱某的同意。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决定。据此可知,朱某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但田某已经签约的,朱某的异议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王某、朱某均是该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他们均应对田某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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