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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的货款50万元,最高债权额为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随后,甲公司又向乙公司进货4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之后乙公司将其中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
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的货款50万元,最高债权额为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随后,甲公司又向乙公司进货4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之后乙公司将其中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
admin
2018-05-25
28
问题
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的货款50万元,最高债权额为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随后,甲公司又向乙公司进货4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之后乙公司将其中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和张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为450万元
B、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为400万元
C、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为350万元
D、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为300万元
答案
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03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因此,货款50万元应当计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根据《物权法》第204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转让给丙公司的100万元债权就丧失了最高额抵押权,不应计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计算公式为:50万+400万-100万=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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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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