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下列表述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下列表述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4-07-03
40
问题
关于“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下列表述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李某故意杀人案中李某认罪,因案情相对简单,庭审法官可以决定适用该意见审理
B、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
C、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认罪的,庭审法官认为可以分开处理的,可以就认罪被告的审理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意见》审理
D、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的,直接适用该意见
答案
B
解析
根据《“被告人认罪案件”意见》第1条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所以选项 B正确。第2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所以选项C中有被告人不认罪、选项A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所以不应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故不选。第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书面建议人民法院适用本意见审理。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同意的,适用本意见审理。”D项错误。所以本题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z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54,多)
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乙、丙等人阻止生产,将工人李某打伤。公安局接该厂厂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15日、乙拘留5日,对其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某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3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
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4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卷一—12,单)
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了不立案的处理决定。被害人不服,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2003—2—90,任)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被乙打成轻伤。甲向法院提起自诉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对此,应当由下列哪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006—卷二—29,单)
甲(男)搭乘乙(女)的出租车,至偏僻处甲掏出刀子抢劫乙现金若干、手机一部。甲拔了车钥匙,并威胁乙道:“不准报警,我下车走一段路后把钥匙丢下,你自己来找。”甲下车后,乙用备用钥匙开动汽车追上甲,并用车撞甲且高声呼救。甲被撞倒爬起来再跑,乙又驱车撞甲致伤(轻伤
检察院干部牛某,在对一个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对证人余某暴力逼取证,造成余某重伤。对牛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随机试题
当水的状态参数为P=0.01MPa,t=80℃时,处于()状态。
下列活动中属于企业筹资活动的有( )。
()要求期货投机者在交易出现损失,并且损失已经达到事先确定数额时,立即对冲了结,认输离场。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是()。
企业生产所需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或其他战略资源,以及保密程度高,产权约束多的物品,应当选择()方式。
在回答“海因茨偷药”的两难问题时,皮皮认为海因茨偷药是不对的,因为偷东西犯法要坐牢,说明皮皮的道德属于()阶段。
行使管制权的主体是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 )
王某于1993年2月2日犯盗窃罪,应适用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1997年11月20日,又犯抢劫罪,应适用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那么,对王某盗窃罪的追诉期限的结束时间为()。
Theforemanreadthearbitrationofguiltfourteentimes,oneforeachdefendant.
[A]continue[B]control[C]countries[D]dynamic[E]emphasize[F]ignore[G]inequalities[H]invisible[I]numbe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