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面积为135平米。2015年交房时,住建部门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150平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13题,单选)

admin2020-01-15  29

问题 2013年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面积为135平米。2015年交房时,住建部门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150平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13题,单选)

选项 A、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乙公司有权请求予以撤销
B、甲如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C、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应按实际面积支付房款
D、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仍按约定面积支付房款

答案B

解析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并没有产生重大误解,没有产生较大损失。所以,A项错误。B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差的绝对值在3%以上,所以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所以,B项正确。CD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所以,如买受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只需补足面积误差比3%以内部分的价款。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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