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年期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内,潘某一家外出,嘱托保姆看家。某日,保姆外出忘记锁门,窃贼乘虚而入,潘某家被盗财物价值近5000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33题)

admin2013-11-05  47

问题 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年期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内,潘某一家外出,嘱托保姆看家。某日,保姆外出忘记锁门,窃贼乘虚而入,潘某家被盗财物价值近5000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33题)

选项 A、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B、损失系因保姆过错所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C、潘某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能要求保姆承担赔偿责任
D、潘某只能要求保姆赔偿,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答案A

解析 《保险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如上所述,对于何为“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总结起来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组成人员”指家庭组成成员,是对前述家庭成员的补充和扩张。具体来说,家庭成员一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家庭组成成员则一般指上述成员之外的与上述成员具有共同生活关系的人员,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还有抚养人和被抚养人。第二种观点认为“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与“被保险人家庭组成成员”应作分别阐释。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对家庭成员的范围应作广义解释。此说认为家庭成员应包括配偶和亲属等较近的血亲或者姻亲而共同生活的人,以及虽非共同生活但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具体包括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而对被保险人的家庭组成成员,为避免此权利的滥用,应作狭义解释,是指为被保险人的利益或者受被保险人委托或者与被保险人有某种特殊法律关系而进行活动的人,包括被保险人的雇佣人员、合伙人、代理人、信托人等。此说丰要为我国台湾学者所采纳。第三种观点将“组成员”解释为“被保险人的组成人员”,而非仅为“被保险人家庭的组成人员”,如此,便将该法条的适用由自然人领域扩大到法人及其他组织领域,是对传统解释的重大突破。该观点认为,上述规定中所称“家庭成员”,应是指被保险人是自然人时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范围,应指与被保险人共同生活,与被保险人拥有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对被保险人没有损害赔偿义务的家庭组成成员。而“被保险人的组成成员”则是另一范畴的概念,系指被保险人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时,被保险人的员工或雇员。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可以推知出题人采第二种观点,认为保姆作为潘某的雇佣人员,属于保姆的家庭组成人员,因此保险人不能向其行使代位求偿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H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