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何谓诚实信用原则?它的具体要求如何?它在民法上有何体现?[北大2008年研]
何谓诚实信用原则?它的具体要求如何?它在民法上有何体现?[北大2008年研]
admin
2022-09-19
24
问题
何谓诚实信用原则?它的具体要求如何?它在民法上有何体现?[北大2008年研]
选项
答案
(1)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是指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遵循诚实信用的道德准则。《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是对民事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要求。 (2)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要求。诚实信用原则是针对民事社会生活中一切唯利是图、尔虞我诈、欺行霸市、损人利己等不正当行为提出的矫正原则,是民事社会生活中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恶意通谋、权利滥用等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行为的对立物。 (3)诚实信用原则的主要体现: ①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 ②民事主体之间一旦作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合意,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法律禁止当事人背信弃义、擅自毁约的行为。 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依据诚信原则承担通知、协助、保密、忠实、告知、保护等附随义务。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同时,任何人不得从违法行为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l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齐某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吗?其理由是否成立?夏某要求县人民法院集体回避,认为此案应由上级法院审理。其理由是本案的证人多系县人民法院的法警,这些法警又与本院的工作人员非常熟悉,因此对本案的公正审理会有影响。问题:夏某的要求是否合理?
如果丙大学使用的50台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20台电脑货款,应以谁为被告?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某市政府为方便百姓,通过市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形成文件,决定:在本市内经申请可以从事三轮摩托车客运业务,由本市交通管理部门具体颁发客运许可证,并限制只颁发两千辆的许可证。张某为下岗职工,在申请办理客运许可证时,许可证按数量已经颁发完毕,但因多办证能多收取费用,
本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原告是否丧失了民事请求权?
请结合我国宪法修正案的最新修订,简要分析我国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
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
简述诉的合并的概念和种类。
简述主犯的种类、认定以及刑事责任。
试论民事权利、义务、责任的相互关系。(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简述债权的权能。
随机试题
如果一名28岁的男性身高185cm,那么他的标准体重应是()。
COPD患者,3天前受凉后出现咳嗽咳痰,痰白质黏量多,伴有气急。此时患者应避免使用
A.仙方活命饮加减B.黄连解毒汤合五味消毒饮加减C.大黄牡丹汤加减D.复方大柴胡汤加减E.大黄牡丹汤合透脓散加减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商业银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计划和日程时,导游人员要认真分析形势,对问题的性质、严重性和后果做出正确判断。()
样本团体的性质包括年龄、性别、教育水平、智力、动机、兴趣、职业和任何有关的特征。由于这些特征的影响,使得测验对于不同的团体具有不同的预测能力,故测量学上称这些特征为()。
某工厂违反环保规定,把未经净化的工业污水直接排入布青河,造成环境污染,被区环保局责令停产停业,在区环保局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前,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威客是thekey0fwisdom的缩写,译为“智慧的钥匙”,是指通过互联网把自己的智慧、知识、能力、经验转化成实际收入的人,威客在互联网上通过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问题获得相应的收益,从而让知识、智慧、经验、技能体现经济价值的方式和行
材料1和材料2这两段话所表现的基本思想倾向的不同点和共同点。材料3与材料1、2的主要分歧是什么?
Iti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Howev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