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200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2间房给大儿子,西边2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200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200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2间房给大儿子,西边2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200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
admin
2013-12-28
43
问题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200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2间房给大儿子,西边2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200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2004年2月在有2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1间仍归小儿子继承。不久,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如何处理?
选项
A、按录音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B、按自书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C、按公证遗嘱分割遗产
D、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答案
4
解析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本题中,甲、乙的第二次遗嘱经过公证,因而不仅变更了甲、乙的第一次遗嘱,而且甲、乙其后的录音遗嘱不能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因此,只能按公证遗嘱办理继承关系。故C项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A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市甲公司委托B市乙商行代销100万斤西瓜,约定每斤价格不得低于0.2元。西瓜运到乙商行仓库,数日后,B市连降暴雨,乙商行仓库一面大墙倒塌。虽经乙组织数十人奋力抢救,但仍损失西瓜5万斤,余下的95万斤西瓜,因在长途运输中碰撞受损,又加之雨水浸泡等原因,出现
刘某与王某一日正在散步时遇到赵某迎面走来,刘某遂对王某说,你如果敢上去打赵某两耳光,我请你吃晚饭。王某说:一言为定。遂走上前去,叫住赵某,给你赵某两耳光。赵某当场晕倒,经去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00元。赵某遂请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甲、乙订有仲裁协议,但甲方把不属于仲裁协议中指明的事项提交仲裁,仲裁庭受理后,会引起哪些后果发生?()
吕某将其在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杨某,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后吕某的债权人王某请求对该财产份额强制执行。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甲乙是夫妻,拥有一处多余的房屋,甲(丈夫)擅自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并向丙出示了房屋产权证(登记名为夫妻双方)和他们两人的身份证。对此,丙深信不疑,遂与甲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从占有的角度看,以下正确的是()。
2005年1月,甲(定作方)、乙(承览方)两企业签订加工机床零件合同,双方约定:在乙方不能交付机床零件时,由丙企业承担责任。2005年5月甲、乙双方因甲企业按约定交款,而乙企业未能如期交付零件,双方遂产生纠纷,法院审理此案判决乙企业返还甲企业的货款,并赔偿
香港船舶德恒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德恒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公司的受偿顺序为_________。
随机试题
确保信息、媒体的一致性是整合营销传播中的()
世贸组织的多边贸易协议中,反补贴协议规定的补贴措施有()。
设有一台200MW机组,其额定容量为200MW,在额定容量运行时厂用电率为6.8%,该机组最大连续出力为216MW,此出力时厂用电率为7.2%。若电机的功率因数为0.85,并设变压器温升不超过65℃,该机组主变压器容量宜选用下列哪个选项的数值?
中国公民张某为某上市公司高管,2019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1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工资12000元,另取得差旅费津贴1000元、餐补500元。自2月1日起将自有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租金7000元,租期为一年。3月发表一篇文章,取得稿酬收
我国《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为()。
在修筑长城的历史中,少数民族统治的朝代远远超过汉族统治的朝代。()
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列诗句所描写的内容与对应的活动不相符的是()。
Web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的简单性,它的工作可分为4个基本阶段:连接、请求、应答和【 】。
ThoughPaulisdisabled,hemanagedtomovearoundinthehou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