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订有仲裁协议,但甲方把不属于仲裁协议中指明的事项提交仲裁,仲裁庭受理后,会引起哪些后果发生?( )
甲、乙订有仲裁协议,但甲方把不属于仲裁协议中指明的事项提交仲裁,仲裁庭受理后,会引起哪些后果发生?( )
admin
2009-02-14
40
问题
甲、乙订有仲裁协议,但甲方把不属于仲裁协议中指明的事项提交仲裁,仲裁庭受理后,会引起哪些后果发生?( )
选项
A、乙方有权对仲裁的管辖提出异议
B、在仲裁审理终结并作出裁决以后,乙方仍然有权拒绝履行该裁决所规定的义务
C、在仲裁审理终结并作出裁决以后,乙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D、在仲裁审理终结并作出裁决以后,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可拒绝执行裁决
答案
1,2,4,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仲裁裁决的撤销及不予执行。把不属于仲裁协议中指明的事项提交仲裁,这时仲裁庭没有管辖权,是不应当受理的,当事人当然可以提出异议。《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A项正确。第58条规定:“当亨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6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由上述法条分析可知,ABCD项均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F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赵某2000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03年4月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断下顿的状况。2008年7月,赵某听说毒贩钱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某携带其购买的仿
案情:2012年3月1日,甲、乙订立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车行向乙出售一辆比亚迪汽车,价款30万元,零首付,乙分20期支付(自2012年4月1日起每月支付1.5万元),若乙欠缴到期价款达到标的额的1/6以上,甲有权请求乙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
案情:2013年9月,甲、乙、丙三个公司以及自然人丁决定共同投资设立方圆冷冻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圆公司”)。在拟订的章程中约定,方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公司以房屋出资,作价30万元,乙公司以自己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5万
案情:甲与乙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2009年5月,甲乙二人向水塘投放虾苗2万尾。投放后二人精心管理。10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造纸厂与其交涉。造纸厂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10000尾。厂
案情: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潘某的饭
案情: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5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硕果然漏水,
郭某向县公安局报案,说自己出差时家中的钱物被盗,并举出一系列事实现象推断是邻居丁某所为,县公安局予以立案。在侦查中,县公安局对丁某拘留,然后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检察院予以批准。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丁某赔偿损
贾明起与刘元鹤有长期的交易来往关系。某段时间,贾明起资金周转不畅,遂以自己所有的价值500万元的A屋,以及关览胜提供的价值800万元的B地土地使用权,为自己与刘元鹤间的钢材供货合同所涉及的债权设定抵押,丁原览亦为该项借款的保证人,贾明起、刘元鹤、关览胜之间
刑法的空间效力
天津市河东区某高校教师甲与北京市海淀区某研究所研究员乙于2阗4年10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定居于北京市海淀区。结婚不到半年,乙被派往德国进修。2006年9月,乙在德国向某法院提起离婚之诉,甲知悉后,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也提起了离婚之诉,对本案无管辖权
随机试题
Youought______thetaskthedaybeforeyesterday.
关于子宫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为明确上消化道大出血的病因,首选的辅助检查手段是
凝胶过滤法的洗脱顺序为
()活动主要集中在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
甲公司2021年保持2020年的经营效率(营业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和财务政策(权益乘数、股利支付率)不变,不发行新股或回购股票。那么下列关于2020年、2021年的可持续增长率和实际增长率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3年2月20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国务院再出“国五条”抑制投机投资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会议还在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楼市调控以来,
学习性行为:是指并非动物生来就有的,而是动物在成长过程中,通过生活经验和学习逐渐建立起来的新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不属于学习性行为的是()。
甲因飞机失事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五年后,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了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女儿乙在甲宣告死亡期间已经被丙(女)依法收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设备组中,完全属于输入设备的一组是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