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就乙手中的一枚宝石戒指的归属发生争议。甲称该戒指是其在2015年10月1日外出旅游时让乙保管,属甲所有,现要求乙返还。乙称该戒指为自己所有,拒绝返还。甲无法证明对该戒指拥有所有权,但能够证明在2015年10月1日前一直合法占有该戒指,乙则拒绝提供自2

admin2021-05-28  22

问题 甲、乙就乙手中的一枚宝石戒指的归属发生争议。甲称该戒指是其在2015年10月1日外出旅游时让乙保管,属甲所有,现要求乙返还。乙称该戒指为自己所有,拒绝返还。甲无法证明对该戒指拥有所有权,但能够证明在2015年10月1日前一直合法占有该戒指,乙则拒绝提供自2015年10月1日后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的任何证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3/9)

选项 A、应推定乙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占有具有权利公示性
B、应当认定甲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其证明了自己的先前占有
C、应当由甲、乙证明自己拥有所有权,否则应判决归国家所有
D、应当认定由甲、乙共同共有

答案B

解析 选项A不选:占有的权利推定是指占有人主张其对占有物享有某种以占有为内容的权利,推定占有人享有该权利。占有的权利推定旨在免除占有人关于本权或占有取得原因之举证责任。甲已经证明了自己在2015年10月1日前对戒指的合法占有;乙应该提出反证,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虽然乙占有戒指,但乙拒绝提供自2015年10月1日后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的任何证据,则不应推定乙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
    选项B应选:《民诉解释》第9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甲举证证明了自己的先前占有,乙不能举证证明自己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应当认定甲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
    选项C不选:民事诉讼中应当判决收归国家所有的财产有两类:一是非法所得利益。如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而取得的财产;二是无主财产,包括所有权不明的埋藏物和被继承人死后无人继承的遗产。相关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2、《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本题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况,因此不能因甲乙无法证明自己对戒指的所有权而判决收归国家所有。
    选项D不选:在甲举证证明自己的先前占有后,乙不能举证自己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的在后占有,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甲对戒指有合法权利。不能因无法查清甲乙二人谁对戒指有所有权而错误认定二人对戒指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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