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述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201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综合卷试题)

admin2016-06-13  29

问题 结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述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201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综合卷试题)

选项

答案(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性质介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当事人之间发生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合同成立之前,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忠实、照顾、告知等义务。②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主要是指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包括《合同法》上规定的一方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以及违反及时通知义务、协助和照顾义务、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保密义务等行为。③对方因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而受有损害,即对方当事人受有损害且其损害与一方的缔约过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可见,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它与合同责任都与合同法律关系有紧密联系,且都须对当事人受有损害方有承担民事责任之必要。 (2)违约责任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等民事法律后果。可见,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它与合同责任都与合同法律关系有紧密联系,且都须对当事人受有损害方有承担民事责任之必要。 (3)两者的区别:第一,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虽然已经成立但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时,对此有过失的一方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责任则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亦即在合同法律关系有效成立的框架内才可能存在合同责任。第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以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过错为条件,而合同责任要相对严格一些,以违约责任为例,其归责原则一般包括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所谓严格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 “总则”中就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严格责任,但过错责任原则亦散见于“分则”之中,即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以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构成的依据,但是违约责任的过错通常采用推定的方法加以证明,受害人并不承担举证责任。第三,两者内容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损害赔偿,而且是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也就是当事人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但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所受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一般是直接的财产的减少,如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等,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旨在使受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未曾参与合同订立或者合同成立之前的状态。而合同责任的内容包括多种形式,仅以违约责任来说,即可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等多种承担责任的形式。即使是损害赔偿,也不只包括信赖利益,还包括履行利益,即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旨在使受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合同得到适当履行的状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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