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卜的价值与条件。

admin2008-11-28  67

问题 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卜的价值与条件。

选项

答案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的价值与条件。 法律解释就是对法律条文含义的阐明。法理推理是以条文和事实为前提,为法律适用的结论提供正当性的逻辑思维活动。从二者的角度看,该条有如下价值: (1)拓宽了法律解释和推理的前提,从而能更好地进行法律适用。该条肯定了成文法律的缺陷和漏洞,明确规定习惯和法理可以作为法理解释和推理的前提,从而能够更好地论证法律适用的结论,避免法官在审判中因为成文法律的缺陷而难以审判、难以得出正当的结论。 (2)规定了适用法律的渊源的等级顺序,即法律优先于习惯,习惯优先于法理。这样既能确保法官的法律解释和推理中有法可依,还限制了法官适用这些法律渊源的先后顺序,有利于法官更好地适应法律。 (3)有利于法官论证其判决结果的正当性。在这条规定之下,法官即便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习惯或者法理来论证自己判决的正当性。试想,如果没有这条规定,法官在面对没有法律规定的时候,要么无法审判,要么类推适用习惯或者法理,这样得出的结论难以服众。而在该条的明确规定。下,法官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引用习惯或者法理来论证判决的正当性。 该条的适用条件如下:(1)该条仅仅适用于民事活动,对于刑事活动则不能适用。(2)有法律规定的,应当首先适用法律的规定,这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制定的成文法律也包括国家认可的习惯法。(3)只有法律没有规定的,才能依照习惯。习惯是指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较为固定的行为模式。例如,我国《合同法》第125就规定了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确定有争议的合同条款的含义。习惯的适用是以法律没有规定为前提。(4)没有法律和习惯才能适用法理。法理是指法律的原理。法院在适用法理时必须考查一定的学说,并且假定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也会采纳这样的学说之后,才可以依据该学说阐述法理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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