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搭乘好友张某的小型面包车外出办事。途中,张某的面包车与一辆违章行驶的货车相撞,导致于某右小腿被截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违章行驶的货车驾驶员陈某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将于某送进医院后,垫付了1500元治疗费,因该费用不足以支付于某的住院费,张某

admin2022-09-19  15

问题 于某搭乘好友张某的小型面包车外出办事。途中,张某的面包车与一辆违章行驶的货车相撞,导致于某右小腿被截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违章行驶的货车驾驶员陈某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将于某送进医院后,垫付了1500元治疗费,因该费用不足以支付于某的住院费,张某与肇事货车所属A公司协商,由A公司赔偿给于某包括伤残补助费在内的赔偿款共计26000元,由张某代为签收。次日,张某交给于某6000元。经核实,于某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共计9800元,张某主动照顾于某的费用,按当地护工的平均收入计算,共计450元。[南京大学2010年研]
    请简要回答以下问题,并加以必要说明:
如果于某主张所有赔偿余款的返还,张某可否以其在于某住院期间主动照顾于某并为其支付了各种医疗费用为由加以抗辩?为什么?

选项

答案张某可以抗辩。《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张某照顾于某的一系列行为并非基于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行为,其可以要求将垫付的医药费和因护理于某而耽误的费用在赔偿金中扣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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