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请分析:(2017一专一58) 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原因产生的债?

admin2021-10-25  63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请分析:(2017一专一58)
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原因产生的债?

选项

答案本条规定的是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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