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分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分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admin
2019-07-10
40
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分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选项
答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至清偿期;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须双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r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题,2017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遭受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2014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9题)
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该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2011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3题)
(2012年真题)下列情形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2017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的是
(2013年真题)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该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
(2011年真题)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2009年真题)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的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
随机试题
试述工伤保险的归责原则。
原子吸收光度法的背景干扰,主要表现为()形式。
设y=e2arccosx,则dy=()
A.入球小动脉壁B.出球小动脉壁C.间质细胞D.近球细胞E.致密斑分泌肾素的部位是()
化脓性脑膜炎常见的临床表现有()
动态作业的特点是
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的资料是( )。
讯息(message)(北邮2008年研;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年研;武汉理工2005年研)
MrZhanggavethetextbookstoallthepupilsexcept______whohadalreadytakenthem.
Futuresareusedforthreepurposes;hedging,speculatingandarbitraging.Thispassageisonlyconcernedwithhedging,butit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