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准备将自己所有私房一间赠与其侄女,但不知如何办理赠与手续,某律师可向其提出如下建议_________。
王某准备将自己所有私房一间赠与其侄女,但不知如何办理赠与手续,某律师可向其提出如下建议_________。
admin
2013-05-03
19
问题
王某准备将自己所有私房一间赠与其侄女,但不知如何办理赠与手续,某律师可向其提出如下建议_________。
选项
A、只要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给其侄女即可
B、交付产权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C、如果已交付产权证书,且已经由侄女使用,没办理过户手续,应由其侄女补办过户手续
D、或交付房屋,或交付产权证书
答案
2,4
解析
见《民通意见》第128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1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将自己的别墅改造成为酒店。但是由于位置不好,生意惨淡。后来,甲、乙、丙三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3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6个月,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甲的朋友丙进行担保。借款期限到达后,酒店生意依旧没有好转,甲无法偿还乙借款。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问题:被告人杨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丙公司为
案情: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来到,双方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约定将甲公司的办公楼过户给乙公司,以抵偿债务,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公司的债权人丙认为,办公楼应当值1.2亿,该以物抵债协议价格过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以物抵债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99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请运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2012/4/2部分)【问题】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
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请谈谈对上述法条的理解。
简述自然人间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曹操诗歌的基本风格是()
对表证较轻,喘咳较重的患者应首选()
口服降糖药格列齐特又名
能阻止凝血酶形成,常用于血气分析的抗凝药是
患儿,7个月,腹泻、排黄绿色稀薄样便2天,每日4~5次,精神状态好,为预防脱水给口服补盐液(ORS),其张力是()。
下列关于财务管理金融环境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下列题。某社区通过随机发放问卷的方式对社区居民的业余生活进行了调查。问卷回收率为96.7%。在所有回收的问卷中,18岁及以下居民40人,19一36岁居民440人,37—59岁居民380人,60岁及以上居民107人。调查结果如下表
重庆火锅起源于()。
陕西横跨三个气候带,南北气候差异较大,陕南为()。
TwentyyearsagotherewaspanicinCupertino,Calif.OnlyaweekremainedbeforetheteamofwhizkidsdesigningApple’sradic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