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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某向陆某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陆某向阮某索款,被阮某殴打致重伤,其母因受刺激生病住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陆某可以提起哪些附带民事诉讼?(2004—卷二—69,多)
阮某向陆某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陆某向阮某索款,被阮某殴打致重伤,其母因受刺激生病住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陆某可以提起哪些附带民事诉讼?(2004—卷二—69,多)
admin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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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阮某向陆某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陆某向阮某索款,被阮某殴打致重伤,其母因受刺激生病住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陆某可以提起哪些附带民事诉讼?(2004—卷二—69,多)
选项
A、要求阮某偿还其借款2万元
B、要求阮某赔偿治伤所花医药费
C、要求阮某赔偿陆某之母住院所花医药费
D、要求阮某赔偿因伤所致误工损失费
答案
B,D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规定第2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只包括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本案阮某造成的实际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陆某可以就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项陆某所花医药费和D项所致误工损失费均属赔偿范围,故B、D两项正确,当选。A项2万元借款属于民事借贷关系,并非因犯罪所引起,故A项不当选。C项陆某之母住院所花医药费也并非阮某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所以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故C项不当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两项。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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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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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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