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检察官法的规定?( )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检察官法的规定?( )
admin
2015-09-19
27
问题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检察官法的规定?( )
选项
A、甲是A市B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2006年4月5日从该检察院离任,2008年5月在一起盗窃案中担任辩护律师,该案由B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B、李某是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检察员,张某是其侄子,大学毕业后到其所在的公诉一处工作,任助理检察员
C、孙某是C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其女在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
D、钱某是D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2007年3月1日从该院离任,2009年2月4日在E市以近亲属身份为其女儿做刑事辩护
答案
A,B
解析
根据《检察官法》第20条的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所以A是错误的。至于C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但仔细分析会发现,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所以C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检察官法的规定。D项钱某并不是以律师身份作刑事辩护,所以也没有违反检察官法的规定。根据《检察官法》第19条的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三)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所以B项做法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v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后听说供述他人罪行可以成立立功,故向公安机关告知一年前自己曾被范某强奸的事实,经查证属实,强奸者范某也被抓获。则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有:()
刘某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由于刘某的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其他合伙人决定将刘某除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也可以不派员出庭,这样的话,人民检察院应该怎么办?()
王某下岗后经济困难,见老同学张某做生意发了财,就想从他身上捞点好处,于是以请客为名将张某约到某酒店。席间王某不停劝酒,将张某灌醉,然后乘其不备将其手机、商务通、现金全部拿走。王某的行为在以下几项犯罪中哪些是可以排除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形下,下列选项中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63题)
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国家工作人员曹刚丰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以受贿罪判处5年,合并执行刑期共12年。后经申诉再审,其贪污罪改判5年,其受贿罪不成立。如其原12年刑期已全部执行完毕,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市工商行政部门出台规定,对前来查询企业登记材料的人收取500元查询费用。金某在与他人的生意往来中向工商局查询一家公司的登记注册材料。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向金某收取了500元查询费。金某认为该市工商局收取的查询费用过高,属于乱收费行为,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
关于检察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随机试题
与脑髓充盈关系最密切的脏是
罗伯特.卡茨研究认为,高层管理者最重要的技能是()。
微软公司开发的浏览器简称为()。
以下关于上前牙金属烤瓷冠牙体预备的描述,哪项不恰当
已审核未记账的凭证,修改方法为()。
信息技术指的是用来扩展人的信息器官功能、协助人们进行信息处理的一类技术。下列基本信息技术中,用于扩展人的效应器官功能的是()。
布鲁纳的认知—发现学习理论中,掌握学科的基本结构的教学四大原则是什么?
有学者认为,现代社会的转变,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高度的________。大多数人不再“子承父业”,地理迁徙成为常态,大家族走向离散,家的样态愈发多元,人活成了一颗颗原子。
A、 B、 C、 D、 B图中两个图形的重叠部分都是矩形,只有B项符合。
HowtoStopComparingYourselftoOthersIntroduction-Timeonsocialmediafeedsincreasesdepressionandenvyanddec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