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人民检察院在其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有下列哪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 )
人民检察院在其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有下列哪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 )
admin
2014-10-15
32
问题
人民检察院在其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有下列哪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 )
选项
A、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B、在身边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C、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D、在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答案
A,C
解析
《高检规则》第12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A项符合第(1)项的情形,正确。C项符合第(2)项的情形,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y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保险标的的转让,说法正确的是:
2007年,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10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官甲认为,下葬棺木不属
2004年某开发公司通过出让获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开发旅游、疗养基地,使用期限为40年,已开发了300亩土地,由于资金一时短缺而决定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用其未开发的50亩土地的使用权作抵押,还款期限两年。其间该公司将未开发的50亩土地进行了开发建设,修建
位于浙江的一制衣企业与一香港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香港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关于相关文书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市公安机关积极采取措施,敦促在逃人员自首。关于公安机关的职能,下列说法不恰当的是:()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电脑,乙已为购买电脑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发现自己急需的电脑通过其他的途径很容易取得,便电话告知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青岛粮油出口公司以“FOB大连”条件卖给伦敦某公司一批苹果干,商定支付方式为托收。货物装船后,正要启航,船舱突然起火,货物全部焚毁。问青岛公司能否收取货款?
下列关于环境资源犯罪案例中,说法正确的是:
刘某是公安局一名干警,现接受局领导下达的一项逮捕某犯罪嫌疑人的命令,刘某认为该命令存在错误。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随机试题
________thereisnorain,plantsareverydifficulttogrow.Therefore,peoplewillgetabadharvest.
A.DiGeorge综合征B.Wiskott-Aldrich综合征C.Nezelof综合征D.孤立性IgA缺乏症联合性免疫缺陷病的是
男性,80岁,糖尿病病史12年,颈项部肿痛4天伴高热,体温38.9℃,颈部显著红肿,皮温增高,张力大,触痛明显,红肿区有许多脓头,对该患者处理正确的是
(用户名:33;账套:666;操作日期:2012年1月31日)查询“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明细账。
下列属于新产品开发实施小组职责的是()。
在发展战略中,()是企业进行扩张时的主要选择。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问题。几年前刚来中国的时候,我下了很大功夫学中文。在我苦学中文的过程中,我女儿发现了一套特别有意思的DVD,建议我试试看。我已经买了很多DVD,就告诉她我没有必要再添一套。但我女儿坚持认为这一套非同一般,我查证了一下,果不其然:
1939年10月,毛泽东发表《(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该文中被毛泽东豪迈地称之为“伟大的工程”的是()。
中国的改革开放从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起步。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党中央又适时提出了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到2002年,国家在西部开工30多个项目,总投资超过6000亿元。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第一批项目总投资额数百亿元。到2020年,全国地区发
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