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交6000元给某乙,委托其购买计算机,乙又把钱交丙请丙代购,丙拿了钱之后不知下落。甲向乙索赔,乙拒绝,甲遂起诉,法院应当:

admin2013-05-03  36

问题 某甲交6000元给某乙,委托其购买计算机,乙又把钱交丙请丙代购,丙拿了钱之后不知下落。甲向乙索赔,乙拒绝,甲遂起诉,法院应当:

选项 A、判决由乙偿还甲6000元
B、驳回甲的请求,乙属无偿服务,不应负责
C、判决由乙偿还甲3000元,另3000元应向丙追偿
D、判决由丙偿还甲6000元

答案1

解析 《合同法》第400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依此,题中受托人本应亲自从事委托事务,其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转委托,因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A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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