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是美国公民,2005年在中国旅行期间认识孟某,二人在美国结婚,并一直生活在美国。2009年大卫和孟某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有关规定,他们结婚手续、结婚条件以及离婚分别适用哪国法律?( )

admin2016-01-28  23

问题 大卫是美国公民,2005年在中国旅行期间认识孟某,二人在美国结婚,并一直生活在美国。2009年大卫和孟某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有关规定,他们结婚手续、结婚条件以及离婚分别适用哪国法律?(    )

选项 A、美国法;中国法;中国法
B、美国法;美国法;中国法
C、中国法;中国法;美国法
D、美国法;中国法;美国法

答案B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结合本题,二人结婚手续适用美国或中国法均有效。结婚条件,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即美国法。离婚诉讼,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本题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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