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公司与杨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海北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杨某派遣至海北公司工作。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dmin2022-09-02  34

问题 山南公司与杨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海北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杨某派遣至海北公司工作。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杨某有权在海北公司依法参加工会
B、山南公司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杨某
C、杨某享有与海北公司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D、海北公司可将杨某派遣到其他公司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4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题干中,山南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海北公司为用工单位,杨某有权在山南公司或海北公司单位依法参加工会。故A选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可知,山南公司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杨某。故B选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故C选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据此,海北公司不得将杨某再派遣到其他单位,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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