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甲房屋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甲公司帮助出售房屋一套。关于甲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5/3/15)

admin2021-05-28  70

问题 刘某与甲房屋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甲公司帮助出售房屋一套。关于甲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5/3/15)

选项 A、如有顾客要求上门看房时,甲公司应及时通知刘某
B、甲公司可代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如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可向刘某收取报酬
D、如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答案C

解析 A项正确、不选:《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刘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实为居间合同。《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因此A项说法正确。
    B项正确、不选:居间人甲公司经刘某的授权可代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项错误、应选:《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因此应依当事人的约定对居间人支付报酬,中介不一定应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
    D项正确、不选:第426条第2款规定,居闻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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