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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故意包庇明知是有罪的人而使之不受追诉,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实践中,“故意包庇”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故意包庇明知是有罪的人而使之不受追诉,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实践中,“故意包庇”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
admin
2009-02-15
21
问题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故意包庇明知是有罪的人而使之不受追诉,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实践中,“故意包庇”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
选项
A、故意违背事实真相,违法变更强制措施
B、虽采取强制措施,但实际放任不管,致使有罪的人逃避刑事追究
C、司法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办案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和意见,严重影响追诉活动
D、故意包庇使之不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犯罪事实,也可以是部分犯罪事实
答案
1,2,4,8
解析
《刑法修正案(四)》将刑法第399条修改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题考查的是本罪的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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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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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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