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6年10月,长春县百货公司和定府县五星公司在康安县订立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百货公司向五星公司提供一批电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履行期限、交货地点等事项,并确认如果发生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后来,双方经理又口头约定,可以优先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016年10月,长春县百货公司和定府县五星公司在康安县订立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百货公司向五星公司提供一批电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履行期限、交货地点等事项,并确认如果发生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后来,双方经理又口头约定,可以优先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admin
2018-11-23
36
问题
2016年10月,长春县百货公司和定府县五星公司在康安县订立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百货公司向五星公司提供一批电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履行期限、交货地点等事项,并确认如果发生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后来,双方经理又口头约定,可以优先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百货公司依约向五星公司提供了电器。然而,五星公司由于投资失误,资金周转存在问题,一直拖欠百货公司50万元的货款,百货公司遂向康安县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本案并开庭审理。后原被告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协议,约定被告方在半年内分两次还清欠款50万元。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半年内五星公司只还30万元,尚欠20万元。百货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经过调查发现五星公司的账户资金所剩无几,根本无法偿清债务。但是发现该公司在本地另有办公用豪华轿车一辆,遂将该车扣押,准备进行拍卖。此时,旗贸公司认为其对该车拥有所有权,因而该车不应当被扣押。于是提出异议。法院执行人员告知旗贸公司执行机构无权解决纠纷。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结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百货公司和五星公司约定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是否有效?
选项
答案
百货公司和五星公司约定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有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康安县法院是合同签订地法院。当事人可以约定纠纷由其管辖。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T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照题目中的意思,对于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的5台设备,甲公司是否都已经购买?已经购买的,购买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如果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合同约定三者如果有争议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最后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告无效,那么甲公司,乙公司、丙
建龙化工厂对县国税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何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该行政诉讼应以谁为原告?
人民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否正确?被害人张某的要求,法院是否都应予以支持?
案情:被告人:刘某某,男,26岁,某车辆厂工人。 犯罪嫌疑人:于某,男,21岁,某车辆厂司机。 刘某某,偷盗成性,2001年元月某日晚在北大学生宿舍伺机行窃,被保安人员发现后,带到派出所询问,刘某某拒不说明其姓名、住址、职业、籍贯等情况,派出所即对
B区人民法院有无管辖权?乙某能否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A区公安分局,并说明理由。本案如果进入审理,A区公安分局所做拘留决定是否合法,举证责任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B区法院对该拘留决定应做出何种判决?
案情:2004年8月,李某持盗窃来的杨某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在上海某典当公司办理了房屋抵押典当借款业务。2004年8月25日,典当公司与李某签,订了甲方贷款人为典当公司、乙方借款人(抵押人)为杨某的《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双方约定:抵押房地产为新渔
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合法?甲的第一次退伙是否有效?
案情:冯草(男,33岁)、冯韵(男,37岁)、冯信(男,32岁)系被继承人蔡显庭的亲生子。蔡显庭与妻子离异时,三原告均已成年,并均独立生活。1985年,蔡显庭认识被告于凤莲(女,28岁,时年16岁),双方互有帮助。1987年蔡显庭、于风莲经单位同意办理收养
马克是某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在任职期间部分地利用单位的器材和设备完成了一项专利技术,其科室主任任杰提供了资金、设备、材料和试验条件,其助手金明协助其绘制了图纸、整理了非常重要外文资料,后来马克向单位交纳了器材使用费。马克后将专利技术许可给梁诺使用,约定不得在
随机试题
某市有一个长方形广场,面积为1600平方米。那么,这个广场的周长至少有:
在Access2010中,从表中选择某些属性的关系运算是________。
A、疼痛B、父母与子女间的角色期望冲突C、陌生的环境D、巩固弹性防线E、增强抵抗新根据纽曼健康系统模式,以上属于个体内的压力源的是
将风险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的分类标准是( )。
根据民法理论,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最早提出教师要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是()。
张三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李四使用,租期1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又将该自行车出卖给王五,由于租期未满,自行车尚由李四合法使用,为使得王五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张三对李四讲:待租赁期限届满,你直接把自行车交给王五;同时对王五讲:待租赁期限届满,你直接向李四索要
下列程序的输出结果为#include<iostream.h>voidmain(){char*a[]={"hello","the","world"};char**pa=a;
【T1】Withoutanydoubt,Brazilisoneofthebiggestsoccercountriesintheworld.FormillionsofBrazilians,soccerisa"way
...Finally,oneoftheprimarypurposesofartisto【T1】______athand.Subjectmatterdoesnotchangeallthatmuchoverti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