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admin2014-02-08  25

问题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选项 A、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予以罚款
B、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C、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予以罚款
D、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答案1,2,4,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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