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关
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关
admin
2019-01-10
23
问题
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11题)
选项
A、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
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
C、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
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韩某与刘某签订的协议不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也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可直接作为法官判案的事实根据,故A项错误。
意思表示是行为能力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的法律效果发表的行为。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意思,而是体现法律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综上所述,B项正确。
导致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是行为,可以分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比如婚姻登记)与恶意行为、违法行为(比如犯罪行为)。故C项正确。
法伦理性原则,隐含于规整(即法律规范调整)之中,只有借助它们才能掌握并且表达出规整与法理念间的意义关联。它们的基础是实质的正义内涵,它们依凭其固有的信服力使得法律规范具有正当性。法伦理性原则,在我国民法中表现为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等。“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法官的该解释显然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L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有关本案的提问。该项规定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享有沉默权。犯罪嫌疑人如果始终保持沉默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李某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定李某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认为无法认定盗窃罪。对此,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下列哪些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
孙某是监狱管理人员,一日,孙某对罪犯林某进行殴打,导致林某重伤。林某要求刑事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侦查中,公安机关认为王某为肇事司机,遂将其刑事拘留,并将其汽车扣押。后王某被排除嫌疑而释放,汽车却迟迟不予返还。如果王某要求刑事赔偿,他应该如何做?()
依据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包括()
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司考,卷二,第33题)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司考,卷二,第78题)
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仅从这次盗
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一—80,多)
随机试题
典型的谈判议程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A.天南星科植物B.鸢尾科植物C.兰科植物D.姜科植物E.菊科植物石菖蒲药材来源于
女患者,妊娠7个月,出现胸腹胀满,甚则喘急,烦躁不安。应为
男性,60岁,有肺气肿史,发热、咳嗽1周,痰量多而黏稠,胸片示右上肺大片状阴影,内有多个空腔,水平裂呈向下弧形。最可能的诊断是
规划的基本性质是()。
对重要的程序或数据要经常作备份,以便感染上病毒后能够得到恢复。()
课税对象的数额超过免征额的,只就减除免征额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外国公司与本国公司的区别,主要在于公司的()不同。
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在《行为主义》一书中写道:“给我一打健康的婴儿,一个由我支配的特殊的环境,让我在这个环境里养育他们,我可担保,任意选择一个,不论他父母的才干、倾向、爱好如何,他父母的职业及种族如何,我都可以按照我的意愿把他们训练成为任何一种人物——
IsYourChild’sStomachPainAllinHisHead?Weallknowtherearetimesthatkidsseemtocomplain【C1】______astomachac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