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应于同年12月10日向银行还款,由乙公司提供了保证,但银行希望再提供物的担保,乙公司又提供了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则银行: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应于同年12月10日向银行还款,由乙公司提供了保证,但银行希望再提供物的担保,乙公司又提供了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则银行:
admin
2014-02-08
27
问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应于同年12月10日向银行还款,由乙公司提供了保证,但银行希望再提供物的担保,乙公司又提供了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则银行:
选项
A、如果甲公司邀请丙公司以其公司的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则银行既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行使对丙公司的抵押权
B、如果该抵押是甲公司以其自己的一辆汽车为该贷款提供抵押,则银行应当先向甲公司主张抵押权,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如果该抵押是甲公司以其自己的一辆汽车为该贷款提供抵押,但该抵押合同因为各种原因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丧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应当免除
D、如果甲公司邀请丙公司以其公司的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银行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对丙公司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银行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乙公司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答案
1,2,8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38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迫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8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本题相对简单,根据该条的规定,即可得出答案,但是我们要注意物保和人保的关系,该解释就人保与物保的关系因物保是谁提棋的而规定了不同的处理规则,修订了《担保法》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q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甲家的承包地被乙家的承包地所包围,在承包时,有一条小路通往甲家的承包地,甲为了拓宽道路,与乙签订了一份协议,拓宽道路一丈,甲一次性支付乙5000元。甲通过该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为()。
广州的洪大通讯器材公司与上海的通畅房地产公司,因买卖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在该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若因合同发生纠纷,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故洪大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后,因双方对一些仲裁事项的分歧较大,故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
某中外合资公司即将因合营期满而解散。某律师就清算委员会的有关问题向该公司提供了以下咨询意见。其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刘胜诉杨帆借款纠纷一案由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收到判决书后,刘胜在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国商人拟在中国设立一家外资企业,在向中国的一名律师咨询时,该律师就其设立外资企业提出下列咨询意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代理的是:
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效力如何?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5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乙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随机试题
患者男,40岁。因“腰背酸痛2年”来诊。患者两下肢痿软无力,行动不能自主,伴有午后潮热,颜红,夜间盗汗,口燥咽干,食欲减退,偶有咳痰、咯血。查体:舌红,苔少,脉细数。本病当前的治疗原则是
下列有关公司转投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臌胀患者腹胀以上腹为重,按之不坚,胁下胀满,食少暖气,食后胀甚,尿少,舌苔白腻,脉沉弦。其证候是( )。
(2008)建筑物的夏季防热,采取以下哪条是不正确的?
在计算机领域中,媒体是指()。
财政政策是政府的重要宏观经济政策,其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表现在()。
能够产生按份共有关系的有()。
Whenamedicalprocedureortechnologyfirstcomesontothescene,itisalmostinvariablymetwithcontroversyfromallsidesr
Access数据库包括表、查询、窗体、报表、【】、宏和模块等基本对象。
abigcit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