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资公司即将因合营期满而解散。某律师就清算委员会的有关问题向该公司提供了以下咨询意见。其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admin2009-04-14  42

问题 某中外合资公司即将因合营期满而解散。某律师就清算委员会的有关问题向该公司提供了以下咨询意见。其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选项 A、“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在公司董事中选任”
B、“清算委员会人选应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报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C、“清算委员会的酬劳应从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中优先支付”
D、“清算委员会在任期间有权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答案1,8

解析 本题直接依据法条即可解题。关于A、B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在合营企业的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担任或不适合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时,合营企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审批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派人进行监督。”关于c项,第92条第2款:“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的酬劳应从合营企业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关于D项,第93条第2款:“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该合营企业起诉和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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