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国商人拟在中国设立一家外资企业,在向中国的一名律师咨询时,该律师就其设立外资企业提出下列咨询意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国商人拟在中国设立一家外资企业,在向中国的一名律师咨询时,该律师就其设立外资企业提出下列咨询意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dmin
2009-04-14
31
问题
国商人拟在中国设立一家外资企业,在向中国的一名律师咨询时,该律师就其设立外资企业提出下列咨询意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选项
A、该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该企业的投资人
B、该外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的30天后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C、投资人出资的货币只能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
D、投资人可以分期出资,但是第一期出资额不得低于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并且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的90日内缴清
答案
8
解析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30条第1款规定:“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据此,D项是正确的。《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规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故B项不正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其章程规定,代表外资企业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其职权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其行使职权。”所以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投资人。可知A项错误。《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所以货币出资不一定必须是外币。所以C项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l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年1月,甲市北方文化艺术中心与乙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在丙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合作以歌颂残疾人自强不息为主题的60分钟歌曲录音磁带一盘,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曲目,进行必要的艺术处理,并解决有关版权问题,由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歌曲
为了转变企业长期亏损的局面,市纺织厂(位于和平区)于2007年8月30日,以市河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担保人向市河西区城市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合同在河西区签订,后纺织厂用贷款购买了一套德国产的纺织生产线。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利息为9.6‰。
当事人和解
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分析和解、调解和审判的关系。(北京大学2007年、2013年考研真题)
简述刑事责任的基本特征。
试分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2009年10月7日,农民贾某在集市上见农民张某在出卖一头大犍牛。贾某上前仔细观察以后,决定买下此牛,遂向张某问价。张某开价4000元,贾某还价2000元,张某不允。贾某拿出2000元硬塞入张某的口袋里后,牵起牛就走。张某见状急忙上前阻拦,告知贾某2000
被告人孙某、刘某于某日到某集市上闲逛,在一旧自行车交易处,孙某发现一外地人的小手提包内装有大量现金,便起了邪念,与刘某商量把那人的钱“弄过来”,刘表示同意。二被告人便尾随其后,伺机行动,当该外地人走到一人少处,孙某急步上前,从背后将其撞倒,并致外地人的手提
试论遗嘱不生效的情形及其与无效遗嘱的区别。(华东政法大学200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试述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随机试题
举例说明什么是词法。
下列关于可持续发展说法不正确的是()
以下疾病不宜将阴茎套作为首选避孕方式的是
非心源性肺水肿的常见病因是
早产儿,胎龄31周,出生体重1.4kg。生后不久出现呼吸困难伴呼吸暂停,给头罩吸氧(流量6L/min),现测血气结果为pH:7.20,PaO2:5.99kPa(45mmHg),PaCO2:8.65kPa,BE:-6mmol/L。应选择哪项处理
全案移送主义
某软件企业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该企业2011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调查研究发现,由于原料、人工等成本大幅攀升,很多农产品的价格上涨是成本推动型的,还有些是周期性的。这种通过调查研究得出结论的做法符合()。
以下程序中,fun函数的功能是求3行4列二维数组每行元素中的最大值。请填空。voidfun(int,int,int(*)[4],int*);main(){inta[3][4]={{12,41,36,28},{19,33,1
使用VC6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源程序文件modil.cpp,该程序运行时有错,请改正其中的错误,使程序正确运行,并且使程序输出的结果为:CMyObject,intheconstrutorCMyObject,inthedestr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