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再审案件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dmin2014-04-28  27

问题 对再审案件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选项 A、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再审案件
B、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
C、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不能撤回再审申请
D、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时,一审原告可以申请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A正确;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B正确;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条:“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终结再审程序。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裁定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应当准予。”C错误;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时,一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当同时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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