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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发现底楼的邻居乙在家开起了餐馆,甲的日常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遂找到乙要求其停止餐馆营业。却被乙告知,开餐馆是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无奈之下,甲决定把自己的房屋出售,买主丙认为由于楼下有餐馆,出价低于甲的购买价,甲为此损失了八
甲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发现底楼的邻居乙在家开起了餐馆,甲的日常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遂找到乙要求其停止餐馆营业。却被乙告知,开餐馆是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无奈之下,甲决定把自己的房屋出售,买主丙认为由于楼下有餐馆,出价低于甲的购买价,甲为此损失了八
admin
2011-11-07
25
问题
甲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发现底楼的邻居乙在家开起了餐馆,甲的日常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遂找到乙要求其停止餐馆营业。却被乙告知,开餐馆是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无奈之下,甲决定把自己的房屋出售,买主丙认为由于楼下有餐馆,出价低于甲的购买价,甲为此损失了八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
选项
A、甲出售自己的房屋的时候,可以保留在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停车的权利
B、开餐馆的乙因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使用上具有独立性,故不受业主委员会之外的人的干涉
C、开餐馆的乙因住在一层,从不使用电梯,可不交电梯使用费
D、甲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有权起诉业主委员会,要求其承担八万元的赔偿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依《物权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可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于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是整个所有权的基础,如果转让专有部分,那么对于共有部分的权利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将一并转移,故A项说法错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在行使其权利的时候,不能影响其他业主的利益。乙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时并非是无限制的,依《物权法》第77条规定,B项错误。依《物权法》第72条第1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由于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故C项说法错误。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如果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的业主可以诉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法律却没有赋予业主请求赔偿的权利。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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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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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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