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的下列哪一行为可不受纪律处分?( )

admin2015-09-19  23

问题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的下列哪一行为可不受纪律处分?(    )

选项 A、甲法官参加某工会组织的罢工
B、乙法官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但未造成不良后果
C、丙法官参加朋友婚礼,因喝醉酒将人打伤,影响恶劣
D、丁法官拒不承担赡养70岁母亲的义务

答案B

解析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23条规定:“参加非法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因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上述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故甲法官应受处分,A项不当选。根据该条例第74条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故乙法官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只有在造成不良后果时才予以处分,B项当选。根据该条例第94条规定:“因酗酒影响正常工作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故丙法官因酗酒造成不良影响,应受处分,C项不当选。根据该条例第101条规定:“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故丁法官应受处分,D项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vt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