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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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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4-07-03
33
问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无国籍入斯蒂芬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对于斯蒂芬的逮捕问题,甲市检察院应当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B、基于自诉案件适用于社会危害性比较轻的三种情形,所以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中适用于有社会危险性情形的逮捕,不适用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C、顾某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某县公安局提请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批准执行逮捕后,某县公安局发现对其逮捕错误,此时县公安局可以释放顾某或变更强制措施,但须经县检察院批准
D、某物资回收公司涉嫌销售赃物,因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孙某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人员,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担任诉讼代表人。开庭过程中,王某应当出庭,但如未出庭,人民法院不宜对其进行拘传
答案
1
解析
《高检规则》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A正确。强制措施可适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以B错误。《刑诉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所以C项错误。《高法解释》第210条规定:“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出庭。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拘传到庭。”所以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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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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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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