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 )
下列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 )
admin
2019-06-24
28
问题
下列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 )
选项
A、甲希望乙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出资赞助乙乘飞机周游世界,乙果真在途中遇空难而死亡
B、甲为了替自己遭到强奸杀害的女儿报仇,在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途中,乘人不备将该罪犯砍死
C、甲遭遇乙某强奸,在乙某的紧追之下,不幸失足跌人悬崖摔死
D、甲用刀扎伤乙某,当时地处深山,甲背乙走两天两夜才赶到最近的一家医院,到医院之后,乙才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答案
B,C,D
解析
刑法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根据因果关系客观说,B、C、D三种情况均认为具有因果关系,为正确选项。这里需要深刻理解的是,在因果关系的判断上应坚持两个关键点:一是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即在客观上只要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关系即认定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否承担责任还要考虑其他因素。二是在有“介入因素”的情况下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被中断或切断而导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主要考虑介入因素的性质及同先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介入因素本身的出现是异常还是正常的,介入因素是独立的还是从属于先行行为。如果介入因素是独立的,则中断原因果关系,反之则不中断。本题A项中,飞机失事是异常的、独立的介入因素,因而中断了原因果关系。C、D项都是介入因素从属于先行行为即是正常介入,故不中断原因果关系,即因果关系成立。B项较为明显,只要掌握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即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s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非法举办推介会,以支付40%的年息为条件,向50多名退休人员“借款”300多万元。甲后将这笔钱转借给乙,并约定收取60%的年息。不料乙携款潜逃,致甲无法归还借款。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0题)
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打倒在地,驾车离去。孙某坐在马路上,不听他人劝导,拒绝离开。十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6题)
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3题)
犯罪嫌疑人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下列情形中,可认定为立功的有()(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2题)
甲与乙均为丙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二人受丁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了一种新型电池,各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6题)
村民甲在自家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法权》,甲侵害了乙的()(2011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5题)
下列关于牵连犯说法中,正确的是()(2011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8题)
(2005年真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的产品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下列民事权利中,公民和法人都可以享有的是()。
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主体是()
随机试题
Listentothefollowingpassage.Altogetherthepassagewillbereadtoyoufourtimes.Duringthefirstreading,whichwillbe
依1947年元旦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由中央立法并执行的事项有()
securities________
男性患者,体重68kg,56岁,急性肠梗阻2天入院。入院时血压100/68mmHg,心率100次/分,呼吸频率24次/分。急查血K+4mmol/L、Na+138mmol/L、Cl-100mmol/L。补液应首选下列哪种液体
大模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模板支撑工程的()等,并保留记录。
某房地产估价师运用市场法和假设开发法对一宗4270m2的商业用地于2007年10月21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该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为39年,两种估价方法测算出的结果分别为2000元/m2和2300元/m2。假设2006年10月和2007年10月该区域
某建筑公司与某建设单位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签订了某写字楼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该项目的施工险包括()。
所谓长期投资是指()。
()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
请从所给的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