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华大公司与天天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天天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20万元。华大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2个月内发货给天天公司,货到天天公司后,天天公司支付其余价款。天天公司依约支付给华大公司20万元预付款后,华大公司迟迟
华大公司与天天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天天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20万元。华大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2个月内发货给天天公司,货到天天公司后,天天公司支付其余价款。天天公司依约支付给华大公司20万元预付款后,华大公司迟迟
admin
2010-06-20
26
问题
华大公司与天天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天天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20万元。华大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2个月内发货给天天公司,货到天天公司后,天天公司支付其余价款。天天公司依约支付给华大公司20万元预付款后,华大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天天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华大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经过,华大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天天公司无须通知华大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天天公司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华大公司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C、天天公司解除个同的,华大公司应返还 2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天天公司解除合同的,华大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
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3)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第96条第1款规定,一方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故A、D项错误;根据第9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B项错误,C项正确。依题意,C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X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试述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的地位与职权。(华东政法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
简述商行为的商法学分类及其意义。(中山大学2005年考研真题)
述商业辅助人及其类型划分。(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简答支票与汇票的异同。
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卷四真题试卷第3题)问题: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哪些方面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北京大学200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被告人王某因犯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某不服提出上诉,本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对王某的死刑判决。判决宣告后,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甲和乙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合同法定解除情形。[上财2021年研]
随机试题
5个月女孩,因发热3天,呕吐2天伴惊厥2次就诊。平时体健,已接种卡介苗,否认有结核接触史。为明确诊断,首先应做的检查是
对癫痫诊断和对痫性灶定位的帮助很大的辖助检查是_______。
关于中性粒细胞核象的叙述,错误的是
下列哪项属于绛舌的临床意义
代理报检员张某在为甲公司办理报检手续时,以“已接受甲公司口头授权”为由,拒绝向商检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这种做法正确。
下列各类税收中,属于直接税的是()。
南京大屠杀发生于()。
-2,0,3,13,57,()
MIMD systems can be classified into(71)-oriented systems, high-availability systems and response-oriented systems. The goal of(7
下面关于完全二叉树的叙述中,错误的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